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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再次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严重危害有哪些?

imtoken最新版客户端 2023-01-17 03:53:30

主持人:近年来,国内通过发行代币进行融资活动,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本期节目,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权律师为大家介绍虚拟货币金融。风险和预防措施。律师您好。

于律师:大家好。

主持人:自从比特币诞生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利用互联网技术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货币市场受到严重干扰。能否请律师大致介绍一下我国涉嫌使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现状?

律师:好的,根据我们查到的信息,近年来,国内涉嫌使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从2001年的2起上升到2019年的1065起。从地域分布来看,目前病例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广东省和福建省。从诉因分类来看,最重要的诉因是民事案件,占所有案件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刑事和行政案件。

主持人:律师可以和我们分享一下虚拟货币相关的案例吗?

律师:好的,我们搜索了虚拟货币相关的案件,得知原告因虚拟​​货币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的案件中,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有关法院均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货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虚拟货币不是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备该属性具有法定补偿性和强制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由于双方交易的标的物为虚拟货币,本案涉及的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国家发改委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交易产生的后果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此,上述原告的主张不予支持。

主持人:我见过这么多疑似使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案例,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律师,能介绍一下什么是虚拟货币吗?我们能否有效识别虚拟货币?

律师:好的,虚拟货币不是真实货币。知名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百度币、腾讯公司Q币、Q点、盛大积分券、新浪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阅读等,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包括比特币)硬币、莱特币、无限硬币、夸克硬币、Zeta 硬币、BBQ 硬币、便士硬币(外部网络)、隐形金条、红色硬币、Prime 硬币。目前全球发行了数百种数字货币。

主持人:虚拟货币是货币吗?虚拟货币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没有法律保护。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公民对虚拟货币的投资和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主持人:为了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有哪些特点?

律师:虚拟货币具有以下特点:

1.由很少或没有监管的在线社区发布和管理,尤其是中央银行没有或很少监管;

2.电子表格;

3.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

4.被网络社区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 (可用作一般等价物)

5.可用于在线社区购买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 (具有交易媒介功能)

6.数据可以是商品的价格,也可以是实物商品的价格。 (带定价功能)

主持人:市场上有很多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有哪些种类?

律师:虚拟货币一般来说分为三类,分别是游戏币、门户网站或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特殊货币、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

游戏币是指单机游戏时代的主角。通过击败敌人、在赌场赢钱等积累货币,并用这些来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中使用。那个时候,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了门户和社区,自从实现了游戏联网,虚拟货币有了“金融市场”,玩家可以在玩家之间交易游戏币。

门户网站或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部货币。使用最广的是腾讯的Q币,可以用来购买会员、QQ秀等增值服务。这些虚拟货币与法币之间没有兑换关系,只能在网络社区中获取和使用。

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P2P软件生成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解释为“比特金”是一种在线虚拟货币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作为新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这些虚拟货币可以与法定货币进行兑换,也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和真实的商品或服务。

主持人:好的,通过律师的介绍,我们已经清楚地了解了虚拟货币的特点和种类,那么虚拟货币会给我们带来哪些风险呢?

律师: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虚拟货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现实世界的交叉越来越多。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壮大的同时,由于相关法规相对滞后、区块链技术发展无序、各国监管安排差异等因素,虚拟货币存在被滥用的风险主要从事以下犯罪活动:

洗钱风险

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国性、不可撤销交易等特点,一直是不法分子洗钱的重要工具。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监管的差异,将犯罪资金通过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兑换成虚拟货币,然后在不同虚拟货币之间进行兑换,进而在不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间进行转账。 . ,最后将虚拟货币转化为法币,通过将虚拟货币洗钱与其他洗钱手段相结合,达到表面合法化的目的,达到将犯罪资产转换、转移的目的。

恐怖融资风险

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既是一种支付工具,又是一种价值储存工具,这使得恐怖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筹集、转移、储存和使用成为可能。根据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的一份报告,执法人员发现属于个别恐怖组织的网站正在呼吁同情者和支持者使用比特币捐款,一些极端分子也在讨论如何在互联网上使用虚拟货币。为其他不太了解虚拟货币的极端分子购买武器和技术培训的货币。

逃税风险

国际社会在对缺乏集中管理机构或中介的虚拟货币进行有效税收监管与妥善保护公民隐私和有效防止逃税之间保持平衡,在其他方面都面临着更大的技术难题。由于自身的特点,虚拟货币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跨境转移资产、逃避政府税收监管的支付工具和价值储存载体。虽然被披露的使用虚拟货币逃税的案例在媒体上很少见,但逃税和洗钱一直是国际社会较为关注的虚拟货币风险。

非法集资和集资欺诈风险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工具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投资发行虚拟货币,开发比特币底层技术应用,利用虚拟货币“搬砖”进行套利国家发改委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非法集资或集资欺诈。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中国司法文书在网上公布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和诈骗案件多达180起,涉案金额超过1000亿元。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代币的非法销售和流通,向投资者募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非法出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盗窃风险

虚拟货币通过互联网产生、交易和存储,虚拟货币交易商和虚拟钱包提供商为虚拟货币所有者提供交易账户。在服务过程中,虚拟货币交易商和虚拟钱包提供商可能会留手,窃取客户的虚拟货币,黑客也可能侵入客户账户,窃取虚拟货币。

敲诈勒索风险

虽然虚拟货币尚未被大多数国家定义为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商品,但其使用越来越广泛,且转移是匿名的,使得虚拟货币成为现实。货币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敲诈的目标。

主持人:原来虚拟货币带来了这么多风险,那么我们该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呢?

律师:为防控虚拟货币犯罪风险,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我建议:

加深对虚拟货币本质属性的理解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虚拟货币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很多人对虚拟货币还存在误解或认识不足。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由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的比特币没有中心化发行人(去中心化),总量有限,不地理区域使用。限制性(跨国性)、匿名性等四大主要特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也不是真正的货币。货币。它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也不应该在市场上作为货币使用,但可以作为虚拟商品在互联网上买卖。

可见,《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虽然没有明确界定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但总结了比特币的属性和特点。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再次强调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与货币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明确禁止代币融资交易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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